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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7日發佈消息:湖北省副省長郭有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。據不完全統計,這是中共十八大以來被打倒的第13位省部級貪腐“老虎”。(11月28日《新京報》)
  從11月19日至27日,湖北省10天內連打“兩隻老虎”——副省長郭有明、政協副主席陳柏槐。媒體報道稱,中央巡視組功不可沒。
  第一輪中央巡視工作結束,第二輪巡視組對湖北省反饋的問題是:個別領導幹部以權謀私,一些基層單位和農村幹部的腐敗問題呈上升趨勢;少數領導幹部存在片面的政績觀;有的超標準配車、超標準接待;個別地方和部門違規突擊提拔幹部。而郭有明被調查,媒體報道稱,或涉三峽全通工程。這與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情況非常吻合。
  此前,遵義市委書記廖少華落馬。隨即,中紀委副書記張軍表示,廖少華涉嫌嚴重違紀一案,就是中央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的。由此看出,巡視正在大發神威,貪官必將惶惶不可終日。
  巡視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黨內的一項新制度,是指中央和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黨委,通過建立專門巡視機構,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制度。巡視制度本是懸在官員頭上的一把“利劍”,但這把“利劍”在很長一段時間並沒有對貪腐官員起到震懾作用,更不用說“一招致命”、“一劍封喉”。
  梳理中央巡視工作發展脈絡可以發現,我國巡視制度正在走向規範化、科學化和制度化:1996年啟動巡視制度;2002年11月寫入十六大報告;2003年8月,“中央紀委、中央組織部”巡視組成立,標志著巡視工作進入運作階段;2003年12月,中共中央頒發《黨內監督條例(試行)》,以黨內法規形式對巡視作出規定;今後的中央巡視制度,在空間上、地域上,覆蓋面會更大……專家指出,現在的巡視只是中央和省(區市)兩級,如何有效地覆蓋到市及縣,特別是縣這一級,是巡視組要破解的一個難題……由此分析,巡視必將成為一種常態,必將對各級官員時刻保持高壓態勢,讓他們不敢腐、不想腐、不能腐,真正做到權為民作用,讓權力運行在陽光下,把權力關進制度和法律的籠子。
  當前最大的危險是腐敗,反腐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,巡視是反腐的有力和有效手段。第一輪巡視剛剛結束,第二輪巡視又已啟動。要讓人民看到巡視制度的威力和希望,只要充分展示巡視之後的效果。隨著廖少華、陳柏槐、郭有明等“大老虎”被巡視撂倒,巡視必將在人民心中的樹立威信。只要有人民支持巡視工作,不管是“老虎”還是“蒼蠅”,無論藏得再深、偽裝得再巧妙,必定逃不過人民群眾的火眼金睛。
  文/毛開雲  (原標題:巡視顯神威,10天連打“兩老虎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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