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趙川 通訊員 吳成平 鄒凱旋)3月12日,光明新區城市建設局聯合新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,出重拳查獲轄區內一家非法電鍍廠。工廠負責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,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   據悉,該非法電鍍廠位於公明街道塘尾社區蓮塘工業區內,緊鄰茅洲河河道,廠房面積約200平方米,設有掛鍍鍍鋅和滾鍍鍍鋅兩條生產線。在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和配套任何防治污染設施的情況下,進行非法生產,產生的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下水道,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。非法電鍍廠被髮現後,城市建設局執法人員迅速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,責令停止生產,製作調查詢問筆錄和現場勘察筆錄。排放廢水檢測結果顯示,該非法電鍍廠直接排放的廢水中重金屬鋅超標246倍,安監部門及時對現場危險廢物進行了安全處置。
   根據相關規定,該非法電鍍廠已涉嫌環境污染犯罪,在全市屬首例聯合查處環境污染犯罪案件。  (原標題:光明新區查處 一非法電鍍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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